第一,代理个人或单位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控告。
常见的刑事控告案由有: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
第二,代理个人或单位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1、自诉案件的含义: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2、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1.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包括:1.故意伤害案;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